欢迎进入港兴商务官网_香港公司注册、开户、年审、审计,海外公司秘书服务等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136-8646-7824

当前位置:

香港信托牌照申请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量:

申请香港信托牌照申请要求
1、合适的人选:
申请人(或任何合伙人) / 董事 / 最终所有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交TCSP牌照申请表合适的候选人陈述表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等文件,供登记处判断是否符合《打击洗钱条例》和申请表中规定,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属于合适的候选人。


2、豁免候选人:

下列候选人不需要进入合适候选人的评估过程,直接提交相关申请表证明文件:
(1)认可机构(根据《银行业条例》规定的机构)
(2)持牌法团(前提是该业务附属于该法团的主要业务)
(3)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会计师条例》注册的会计师/执业会计师)
(4)法律专业人士(根据《法律执业条例》规定的律师)


3、停业要求:

持牌人必须在停业日期前填写表格,并将停业意向和停业日期告知会议主任;任何持牌人拒绝报告而没有合理辩护的,都是犯罪。一经定罪,可处5万港元罚款。


4、持续责任:

持牌人必须配合公司登记处,允许执法人员检查,以确定持牌人是否符合《打击洗钱条例》的规定。
注意事项,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持有人姓名、姓名和营业地址。持牌人应当自下列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主任申报变更。


注册香港信托公司的要求
任何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并非《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1条所指的私人公司),均可以书面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注册为信托公司。这个公司应该符合以下规定,方有资格注册为信托公司:
1、符合《受人托条例》第81条所拟是信托公司宗旨;
2、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不少于$3,000,000;并且是属于以现金代价缴足至少$3,000,000;
3、已按照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妥为委任董事局;
4、公司已:
(1)以库务署署长的名义,将一笔不少于 $1,500,000 的款项,存放于《银行业条例》( 第 155 章 ) 第2条所指的认可机构,并已将该认可机构就该款额发出的收据,呈交库务署署长;
(2)以库务署署长的名义,将一笔不少于 $1,500,000的款项,存放于《银行业条例》( 第 155 章 ) 第2条所指的银行的附属财务公司,并已将财务公司就该款额发出的收据呈交库务署署长;或
(3)将《银行业条例》( 第 155 章 ) 第 2 条所指的银行按库务署署长所接受的条款而提供的担保书, 存放于库务署署长。

上一篇:挥一挥衣袖,挪威土豪带着3000亿去新加坡了

下一篇:在国际税收合规方面,BVI公司起到哪些避税效果
其它热门服务
深圳市港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港兴商务

联系电话

13686467824
港兴商务

微信咨询

港兴商务
港兴商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