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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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从事资金管理活动,除非满足特定豁免情形(如新加坡家族办公室项目),都需要向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申请注册为 RFMC,或者是已经持有资本市场服务(CMS)基金管理牌照的LFMC。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FMC)的详细要求如下:
1、投资者要求:不超过30名合格投资者,在其管理下的资产不超过2.5亿新币。
2、资本的要求:至少25万新币。
a.至少有2名董事且至少有5年或以上的金融服务行业经验,其中1人为首席执行官,1人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需要是新加坡本地居民,全职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b.至少有2名新加坡本地居民代表;
c.至少有2名相关的专业人士:新加坡居民,全职,且至少有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注:对于2名董事,2名代表和2名相关专业人士的上述三项要求并不相互排斥,因为如果具有必要的经验和属性,同样的两个人可以满足所有三个单独的要求。
4、风险管理架构
必须符合《风险管理实务指引》所订的原则,并至少涵盖:a.管理、独立和胜任风险管理职能;
b.识别和度量与客户资产相关的风险;
c.及时监测和报告管理风险;
d.记录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报告。
5、最低程度的合规安排
MAS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有与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符合的内控制度和合规安排。理想情况下应在内部拥有独立的合规职能,或能获得海外分支机构的合规支持;可依赖外部服务提供商来提供合规性支持。
6、审计要求
要求进行适度的内部审计以及年度独立审计。
7、专业责任保险
不强制但强烈鼓励,应向所有客户披露此类安排或缺乏此类安排。下一篇:申请英国创新签证政策,英国创新移民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