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曼群岛注册基金会,开曼基金会公司有什么优势
开曼群岛基金会公司 (FC) 法于2017年4月颁布,被称为“FC 法”。它的正式名称为2017年基金会公司法。新公司可以注册成为FC,也将受2016年开曼群岛公司法的部分约束。
FC法建立的基金会更像一家公司,而不是在马恩岛、根西岛和泽西岛建立的基金会类型,后者是公司和信托的混合体。FC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能力提起诉讼和被起诉并拥有财产所有权。他们还为其成员提供有限责任。虽然类似于 LLC的结构,但FC不能向其成员支付股息。
开曼基金会通常有下列用途:
1、募集私募基金:包括募集创投/天使基金、不动产基金、并购/投资基金、重建/艰困事业基金等。
2、税务规划:例如用来持有不同地区的资产。
3、满足特殊的需求:例如投资者只希望单纯出资,负担极有限的责任。
开曼基金会注册的要求:
提交公司股东/董事的身F证明和地址证明,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就可以注册,不限经营范围,需要至少2名董事。开曼群岛对基金会公司实行免税政策,节约了大量税务成本。公司注册后每年必须办理年检,除此之外免交任何税收,如需更换股东或董事也没有印花税。
开曼群岛基金会公司 (FC) 的好处
开曼群岛基金会公司 (FC) 可享受以下福利:
1、完全外国所有者: FC可以由外国人创建和控制。
2、有限责任:会员和股东享有有限责任保护。
3、控制:创始人可以保留权力和权利,并可以根据章程限制董事、成员的权利。
4、公司/基金会的灵活性:就像基金会和公司的混合体一样,FC的成员和/或股东的结构可以包括两个实体的一部分。
5、不征税: FC不征税。但是,身为美国纳税人的成员、股东和受益人以及任何需要缴纳全球税款的人都必须向其政府披露所有收入。
6、隐私:创始人、监事、董事、成员、股东和受益人的姓名不包括在公共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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